项目名称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便民自助洗车点场地招租 | |||
项目编号 | WXCQCZ25039 | |||
挂牌期限 | 2025年04月15日至2025年04月27日 | |||
出租方名称 |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房屋坐落地址 | 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809号 | |||
房产证号 | / | 土地证号 | 锡滨国用〔2005〕第131号 | |
房屋面积(㎡) | 土地面积(㎡) | |||
招租面积(㎡) | 56.0 | |||
房屋用途 | / | 土地性质 | 划拨 | |
其他 | ||||
招租用途 | 便民自助洗车点 | |||
招租底价 | 0.24192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 | |
招租期限 (年) |
3 | |||
特别事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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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无3年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行政处罚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无3年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失信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 2、意向承租方应从事连锁洗车服务,需提供至少5家(含)以上直营或加盟门店的经营证明。 3、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提交运营方案。 4、意向承租方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可在其如约签订了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首期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还;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5、承租人承租期间须缴纳一年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1)具备洗车服务资格; (2)设备具有高压清水、全自动环保泡沫、车内吸尘、洗手等功能,设备在0-50℃温度环境下,可以正常工作。为洗车用户提供设备信息查询、在线支付、洗车状态查询、账户信息等服务,具备在线充值、支付等功能; (3)实行全天候(7*24小时)故障接收制,给出对故障快速响应的策略; (4)每两周对场地设备及附属设施巡检一次。 7、出租标的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不承担公告中所列出租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8、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9、出租标的整体出租,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场地,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0、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场地为由,要求解除、变更《场地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11、出租方提供水电接口,承租方自行安装水电表箱及水电表;排水需按出租方要求接入指定污水管。承租方对出租标的进行装修改造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如水电增容等)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承租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改造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得以场地装修改造投入大等任何理由,要求出租方延期《场地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给予经济补偿。如果承租方在此过程中损坏该场地内原有设施设备,均须照价赔偿。 12、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及出租方校园相关管理规定。 13、承租方租赁期间因不可抗力、学校规划调整、校区置换或其他上级单位行为而造成合同终止,双方不追究违约责任,费用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 14、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15、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交易服务费可减按80%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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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延长挂牌期5个工作日。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承租人。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出租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截止日前需要现场踏勘的,至少提前一天电话预约登记,根据出租方安排的时间前往踏勘。联系人:夏老师,联系电话:0510-83270027。 5、意向承租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 (1)承租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承租举牌申请书》(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 (5)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3年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的行政处罚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3年以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的失信记录(打印并加盖公章); (6)经营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自助洗车点运营方案(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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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联系人 | 夏老师 | 联系人 | 陈经理 | |
电 话 | 0510-83270027 | 电 话 | 0510-818193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