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区/北院区轮椅、折叠平车点位招租 | |||
项目编号 | X202504003 | |||
挂牌期限 | 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5月16日 | |||
出租方名称 |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 |||
招租资产情况 | 房地产类 | |||
房屋坐落地址 | 无锡市惠河路200号(北院区)、无锡市和风路1000号(南院区) | |||
房产证号 | 锡房权证滨湖字第WX1000321689-1号;无锡市不动产权第0060027号 | 土地证号 | 锡郊国用(1996)字第418号 | |
房屋面积(㎡) | 176697.16 | 土地面积(㎡) | 105817.8 | |
招租面积(㎡) | 45.5 | |||
房屋用途 | 医科;教育、医疗、卫生、科研 | 土地性质 | 划拨 | |
其他 | ||||
招租用途 | 轮椅、折叠平车租赁 | |||
招租底价 | 4.1964万元/年 | 租金年递增率 | ||
招租期限 (年) |
2 | |||
特别事项 | ||||
承租条件 |
1、意向承租人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1.2万元意向承租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承租人,意向承租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将划转给招租方抵部分租金。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招租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招租人有权扣除意向承租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招租人。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招租人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署《无锡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的;(3)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人均不应价的;(5)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3、意向承租人应为独立法人实体,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誉。意向承租人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将下述材料准备好后上传到系统里,并缴纳保证金: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2)详细合理的经营方案及轮椅、折叠平车租赁的收费标准,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3)意向承租人必须在“信用中国”平台上无不良记录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意向承租人需填写《行政事业单位非自用房地产承租登记表》(见附件,填写信息并盖章)。4、承租人承租此场地须符合医院相关制度规定。房租支付方式: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5、本次招租项目招租人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及承租人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均由承租人承担,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6、承租人经营证照齐全,需提供轮椅、折叠平车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承租人负责承租期内的安全、卫生、保卫工作。7、承租人不得将场地转租或拆分招租。8、承租期内不得变更招租用途,不可超范围经营,如若发现合同自行终止。9、承租期间做好防火工作,因不可抗拒等意外问题所引起的财产经济损失由承租人承担。改造、装修方案需经招租人批准,不得破坏房屋结构。10、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进行的所有与场地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拆走。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处理,产权单位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并须在租赁期满的第二天将租赁场地完好地交回招租人。11、如遇国家政策发生改变或产权单位发展实际需要等原因,招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12、公告期截止后只有一家意向承租人递交保证金的,即采取协议成交的方式成交。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人递交保证金的,则采取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13、如形成竞价,由招租方酌情追加保证金。14、此场地不得经营违法违规、违反政策的项目。15、此招租场地主要用于轮椅、折叠平车租赁,为患者和家属提供方便,系便民服务。承租人对轮椅、折叠平车租赁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无锡市公立医院轮椅、折叠平车租赁的平均收费标准。在承租期间轮椅、折叠平车的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承租人与招租人共同确认的收费标准来执行,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随意提高价格。16、签订租赁合同时,承租人需交纳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期间无违规行为到期无息退还。 |
|||
其他说明 |
1、本次招租标的为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南院一楼门诊大厅内/外、急诊大厅、住院部门口、烧伤楼门口共计71个轮椅、折叠平车点位(总面积约35.5 m2);北院区一楼门诊门口、急诊门口共计20个轮椅、折叠平车点位(总面积约10 m2)。 |
|||
联系方式 | 出租方 | 交易机构 | ||
联系人 | 徐女士 | 联系人 | 盛女士 | |
电 话 | 13812033099 | 电 话 | 82830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