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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知本电子有限公司名下的58台设备

信息时间: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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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32.9917

保证金:

报名开始时间:2025-01-03

报名截止时间:2025-01-10

项目公告

竞买公告

 

无锡知本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将于202511310时起至2025114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无锡产权交易所平台上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竞买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及竞买

 

竞买标的为无锡知本电子有限公司名下的58台设备,具体情况参考附件:资产清单(具体以现场看样及相关部门认定的情况为准)

 

本次竞价底价为人民币32.9917元,保证金为9万元,增价幅度为3000元及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无锡产交所注册账号。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无锡产交所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4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报名要求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并于2025110日公告期满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5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意向受让方需在2025110日公告期满前提交以下材料:

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

(2)《看样承诺书》(签字)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4)《看样承诺书》(盖章)

 

 

三、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看样联系人:曹经理15052444411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结束前工作时间接受看样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或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已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买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四、延时出价功能

 

本次竞买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买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方式

 

增价竞买,不限制竞买人数量。如果仅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始价的,竞买成交。

 

 

六、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竞买通知情况

 

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买开始前3日内与管理人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均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保证金及成交款项缴纳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无锡产权交易所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审核,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价成交的,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无锡产权交易所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标的物竞得者的保证金将由无锡产交所划转至管理人指定账户,竞买尾款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7个自然日内由竞得者缴入无锡知本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银行账户(户名:无锡知本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6021110000236860,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东支行)。

 

2、竞价成功后,买受人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三个工作日内向无锡产交所账户(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32001618636052517469,开户银行:建行无锡太湖新城支行)支付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标准如下:

序号

计费金额(成交金额)分档

按协议方式成交/竞价成交但未产生溢价(每笔)

按竞价方式成交且产生溢价

(在协议方式收费基础上加收)

基础价(底价)部分

溢价部分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

6000

(对于成交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下的,优惠为4000元;对于成交金额在3万元及以下的,优惠为2000元)

1.6%

1.2%

2

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

4

3

500万元-2000万元(含2000万元)

3.2

4

2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

2.4

5

5000万元-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

1.6

6

10000万元-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

1.2

1.2%

7

50000万元以上

0.8

0.8%

 

3本次竞买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营业税及交易中规定缴交的各种费用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和支付任何税费和费用。本次竞买管理人仅开具收款收据,不负责提供发票。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竞买成交移交。

 

1、竞得者付清全部竞买成交价款之日,竞买标的物的所有权由竞得者享有。

 

2、如本次竞买标的物由于不确定因素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管理人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竞买标的物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3、竞得者应于付清全部竞买成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指定处签署《竞买成交确认书》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4、竞得者付清全部竞买成交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标的物所在的物业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权属登记手续。

 

5竞买标的物登记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本应由无锡知本电子有限公司承担的税、其他费用)均由竞得者承担。

 

 

十、风险提示

 

1、本标的以现状竞买,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竞买财产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竞买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买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本次竞买涉及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营业税及交易中规定缴交的各种费用等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承担和支付任何税费和费用。本次竞买管理人仅开具收款收据,不负责提供发票。因未开具发票或无法开具发票产生的全部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本次竞买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管理人对竞买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及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2、本次竞买按标的物现状竞买,标的物的外观、内在质量、使用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实际面积以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管理人对上述情况不作担保,所涉及的问题不影响竞买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3、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仔细审查竞买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并亲临展示现场。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买余款,管理人可以重新竞买。重新竞买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竞买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买价款低于原竞买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竞买财产相关所需支付的费用。

 

 

十二、其他事项

 

竞买人在竞买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无锡知本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13

 

 

 

 

 


 

竞买须知

无锡知本电子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 202511310时起至202511410时止(延时除外)在无锡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无锡产交所)交易平台以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名下58台设备的受让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价前,竞买人须在无锡产交所注册账号。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无锡产交所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四)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竞价方式

竞价从竞价底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管理人确定。竞买人以低于竞价底价出价的无效。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优先购买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有效证明,经管理人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保证金

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无锡产交所注册账号,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买须知》、《保证金须知》及无锡产交所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无锡产交所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后结束后原额退还保证金由无锡产交所保管期间不计利息。

由于竞买人注册账户、实名认证、开通网银、竞买人的开户银行向无锡产交所转账均需时间,为确保交纳的保证金能够在竞价程序结束前到账,建议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无锡产交所在竞价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机构、管理人、无锡产交所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参拍、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无锡产交所服务热线:0510-82833660

 

七、余款交纳

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及时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八、标的咨询与查看

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管理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有意者请亲自向管理人咨询,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标的移交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将竞价成交价余款缴纳完毕,管理人确认该款项到账后,买受人(自然人的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单位的应委托代理人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人处办理有关移交手续。买受人支付完全部竞价成交价款后,管理人与买受人办理完毕相关移交手续后方可提取其竞价成交的财产。

 

十、税费承担

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竞价底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买受人及时处理竞价后事宜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违约行为。买受人违约的,管理人可以重新竞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违约后重新组织竞价的,违约方不得参加竞价。

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破产受理法院与管理人有权在竞价开始前、竞价过程中,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相关的法律文书及通知,竞买人在竞价前如实向无锡产交所网络竞价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管理人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有关法律文书及通知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公告、须知、标的物详情。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予咨询。

 

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无锡产交所咨询电话:孙经理0510-8181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