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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9.090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69.4013万元,实收资本147.7605万元)

信息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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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1360.569863

保证金:

报名开始时间:2025-04-25

报名截止时间:2025-06-10

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9.090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69.4013万元,实收资本147.7605万元)
项目编号 WXCQG25013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04月25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06月10日
转让方名称 太仓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于2025年4月7日批准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苏州智行畅联科技有限公司
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585MA21ARDE70
注册资本(万元) 4063.4139
法定代表人 DEXIANG LUO
住所 太仓市科教新城健雄路20号大学科技园二期5号楼2楼201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仪器仪表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3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DEXIANG LUO 持有32.91321% 股权
苏州娄城国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17.07955% 股权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16.82182% 股权
太仓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9.0909% 股权
毛明安 持有7.8909% 股权
高前文 持有5.39694% 股权
马伟 持有5.38291% 股权
深圳市荣立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4.67612% 股权
李红涛 持有0.74765% 股权
2024年主要财务指标(审计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31383.01
净资产(万元) 9831.8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1772.65
利润总额(万元) 1408.58
净利润(万元) 1408.58
2025年03月31日主要财务指标(报表数据) 资产总额(万元) 33352.91
净资产(万元) 9933.8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5108.28
利润总额(万元) 102.03
净利润(万元) 102.03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苏州安信至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信诚资字[2025]0049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江苏省太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评估基准日 2024-12-31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额(万元) 31300.12 25358.49
负债总额(万元) 21564.11 21564.11
净资产(万元) 9736.01 3794.3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44.9433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其他重要事项

1、标的企业2024年度财务数据摘自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4063.4139万元,实收资本为3841.7731万元,转让方认缴369.4013万元,实缴147.7605万元。

3、“资产评估情况”中的账面值是评估公司为标的企业股权转让时的转让价格提供依据而进行调整后的账面值,未经审计。

4、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转让底价 1360.569863万元
交易条件

1、(产)股权转让总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204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受让方承诺按章程规定期限履行转让方认缴而未实缴的出资义务。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查文件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行为批准文件。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苏州安信至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信诚资字[2025]0049号《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必要的资信证明并履行相应的保密义务的前提下,可以公告期间内至产交所查询《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交易服务费可减按80%收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孙经理
联系电话 0510-8181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