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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新街街道绿园路彩虹大厦六套房产

信息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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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550

保证金:

报名开始时间:2025-06-06

报名截止时间:2025-06-10

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宜兴市新街街道绿园路彩虹大厦六套房产
项目编号 WXCQZ25059-2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内部决策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5-06-06 挂牌终止日期:2025-06-10
转让方名称 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
标的物概况

1、本次转让标的为无锡联合融资担保股份公司拥有的位于宜兴彩虹大厦6套抵债房(详见附件《房产清单》),现均处于空置状态。

2、标的房产位于宜兴市新街街道环科园片区彩虹科技未来城,该处房产距离宜兴汽车客运站约 6.5 公里,距离锡宜高速公路宜兴西入口约 5 公里,距离宜兴高铁站约 7.5 公里,对外交通便利度较优、自驾及公共交通均较为便利。周边主要为环科园内开设的各家企业,零星设有餐饮、银行等各类配套设施。

3、本次转让标的房产位于同一建筑物内,总计26层,钢筋混凝土结构,1-2层为裙楼、商业用途,上部塔楼,5号楼为办公用途、6号楼为成套住宅。本次转让房产共计6套,其中位于裙楼商铺 2 套(1-2 层),位于5号楼办公用房2套,位于6号楼住宅2套,原业主根据其经营需求,将上述房产打通、整体装修,形成一个整体空间,并在裙楼屋面自建房屋约215.11平方米用于生活配套。

4、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7059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评估基准日 2025-03-31
转让标的评估值 609.26
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按标的产的现状转让。标的房包括但不限于外观、结构、装修、附属配套设施等多处未建造完成或破损,可能存在着转让方不知道、未发现的质量或权利上的瑕疵或重大缺陷。

2、转让方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或管道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房屋质量或权利上的瑕疵或重大缺陷不承担瑕疵披露、瑕疵担保或违约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挂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对标的房产的描述是不充分的,只作参考。请意向受让务必独立调查、现场查看标的房产,不要依赖转让方提供的任何与标的房产有关的文件、资料、说明决定是否受让标的房产。所以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仔细审查、调查标的房产是否存在质量及权利瑕疵,亲临现场,实地看样,认真研究查看标的房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审视自身是否具备受让条件,慎重决定受让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受让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本次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接受单项或部分受让申请。

5、转让价格包含增值税(税率9%)。


转让底价 550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
具体条件

1、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详见附件)。

2、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本次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根据交易机构规定各自承担。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标的资产产生的水电费、物业费、房产税等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之前的上述税费由转让方承担;权证变更过程中涉及的房产交易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165万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5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6、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先用于支付无锡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付至转让方。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备查文件

1、资产转让决策文件。

2、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7059《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说明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自然撤牌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详见附件1:《报价须知》)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

4、看房联系人:先生,17505102385

5、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挂牌期间内通过点击“正在报名”按钮进行线上报名,交纳足额保证金后取得竞买资格。意向受让方需提交以下材料:

自然人: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

2)《报价须知》(见附件1,签字)

3)《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并签字)

企业:

1)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

3)《报价须知》(见附件1,盖章)

4)《受让意向登记表》(见附件2,填写并盖章)

5)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的,此项材料无须提供)

6、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江苏省发改委文件执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交易服务费可减按80%收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邹经理
联系电话 0510-81819380